个人出租房屋交什么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5:55:50
浏览量:0
个人出租房屋交什么税:
1、增值税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以杭州为例,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2、免征附加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3、免征印花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按租赁金额1‰(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4、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房产税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6、个人所得税10%,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
1、增值税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以杭州为例,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2、免征附加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3、免征印花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按租赁金额1‰(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4、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房产税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6、个人所得税10%,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