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20:12:15 浏览量:0

现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将自2018年5月1日起,各行各业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1.从事货物生产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同上。

注意: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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