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将自2018年5月1日起,各行各业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1.从事货物生产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