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资怎么做账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5: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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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是单位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临时工工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如果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支付时借记销售费用-劳务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支付劳务费时:
借:销售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临时工,并不是公司的成员,因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构成劳动关系,应该属于雇佣关系。在确认双方属于雇佣关系的情形下,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等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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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如果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支付时借记销售费用-劳务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支付劳务费时:
借:销售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临时工,并不是公司的成员,因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构成劳动关系,应该属于雇佣关系。在确认双方属于雇佣关系的情形下,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等损失。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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