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3:08:11 浏览量:0

在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折旧的计提,什么是固定资产的折旧呢?其实就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讲到这儿,又引申出一个应急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这里提到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影响因素:① 固定资产原价;

②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③ 预计净残值;

④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年限平均法:①年折旧额

=(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年折旧率

②月折旧额

=年折旧额÷12=原价×月折旧率

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注意: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

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Copyright © 噜噜熊财税网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