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如何进行核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2:39:30 浏览量:0

应付职工薪酬如何进行核算

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应付职工薪酬是负债类的会计科目,借方登记减少,贷方登记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等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货币性职工薪酬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根据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中,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服务期间,企业确认的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生产车间生产工人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研发支出(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薪酬)

  在建工程等(从事工程建设人员薪酬)

合同履约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2.职工福利费

企业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编制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国家规定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

(1)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一般由企业按照每月工资总额的8%计提。

期末,企业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比例计算确定应付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2)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①期末,对于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基本养老费和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计提基础和比例,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根据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并确认相应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②对于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企业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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