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品赠送怎么做账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2:11:01 浏览量:0
外购商品如用于无偿赠送给客户,在会计不需要确认收入,而是计入到相关费用中(借计销售费用);但是在增值税上,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贷记销项税额)。从购进到赠送的会计分录如下: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赠送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外购商品如用于职工福利,免费发放给员工,在会计上不需要确认收入,而是计入到相关的成本或费用中;在增值税上,发放时不需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因为后续不产生销项税额,因此在购进时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以下以已抵扣进项的购进商品发放职工福利为例,介绍从购进到发放的会计分录: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决定发放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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