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聘请的退休人员工资,个税按工资还是按劳务费扣缴?如退休人员同时在几家公司做***,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任职每月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同时符合,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自身无法确认雇佣关系的,将有关资料提交主管税务机关予以确认。__________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