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会服〔2019〕6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中央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令第157号),现将2019年全省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安排 2019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具体计划如下: (一)班次安排 1.杭州举办6期...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