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法上,企业发生了合理的工资薪金时,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据实扣除,那么到底什么是“合理的工资薪金”呢?具体包括哪些?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