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汇算清缴 营业外支出汇算清缴时,按会计实际核算数填报,不允许税前扣除部分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进行调整。 税前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