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抵扣的进项税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21:45:41 浏览量:0
不能抵扣的进项税有哪些?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口诀:“简免夫(福)人”]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不能进项税额抵扣的增值税专用*****有哪些?

1、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购进不可抵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3、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4、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5、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营改增后哪些进项税额能抵扣,哪些不能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10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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