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报酬个税计算如何做?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21:44:08 浏览量:0

退休返聘人员报酬个税计算如何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四条第七款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离退休后返聘所取得的收入,以及离退休后重新就业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离退休后重新受雇取得的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适用税目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同其他员工一样的方法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规定: "退休人员再任职" 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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