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报告(interim reporting)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21:04:09 浏览量:0
会计年度中某一期的财务报告。

中期报告是一种定期报告,可以按月或者按季编制,也可以按半年编制。在我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三号《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该准则的规定编制中期报告。该准则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60日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报告完成后,公司应立即将中期报告各10份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将报告刊登在至少一种由***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除在报刊上刊登之外,公司可以不再以其他方式披露中期报告。已在境内和境外两个

Copyright © 噜噜熊财税网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