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21:00:22 浏览量:0
一、事项名称: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二、业务描述: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纳税人提供的自身涉税信息查询服务。三、设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四、办理材料:一.纳税人自行查询时需要提供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认证和识别。二.纳税人书面申请查询:1.《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1份2.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退回)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1.授权他人委托查询时还应报送:(1)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2)由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1份三.纳税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实:1.《涉税信息查询结果核实申请表》1份2.原涉税信息查询结果1份3.相关证明资料1份五、办理地点:1.可以通过网站、客户端软件、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办税终端等渠道,经过有效身份认证和识别,自行查询税费缴纳情况、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自身涉税信息。具体地点和网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2.无法自行获取所需自身涉税信息,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提出书面申请。六、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七、收费标准:不收费八、办理时间:自行获取的,即时查询。提出书面申请的,本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九、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十、办理流程:十一、纳税人注意事项: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Copyright © 噜噜熊财税网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