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铺税收的计算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20:56:03 浏览量:0

二手商铺税收的计算方法

1)计算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①提供购房*****的,扣除项目金额: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 取得房地产所支付金额 + 增值税 + 城建税 + 教育费附加 + 印花税 + 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 按*****金额每年加计5% ;

②凡不能提供购房*****的,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 + 评估报告中经税务机关确认的房屋重置成本现值 + 增值税 + 城建税 + 教育费附加 + 印花税 +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缴纳的契税 + 价格评估费用;

2) 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 = 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转让房地产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核定价格)-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3) 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 = 增值额 &pide; 扣除项目金额;

4) 计算土地增值税

①(增值额/扣除总额)*100%≤50%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额 = 增值额 × 30%;

②(增值额/扣除总额)*100%>50%≤100%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 × 40% - 扣除项目金额 × 5%;

③(增值额/扣除总额)*100%>100%≤200%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 × 50% - 扣除项目金额 × 15%;

④(增值额/扣除总额)*100%>200%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 增值额 × 60% - 扣除项目金额 × 35%。

从上述的计算方式中可以看出,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而就其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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