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20:37:21 浏览量:0

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

1.代销业务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2.货物移送

设有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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