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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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14 20: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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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
1.代销业务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2.货物移送
设有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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