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9:58:43 浏览量:0

个人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呢?

个人出租房屋涉及的税费一般包括: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一、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第九款第六项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也就是个体工商户同样适用上述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pide;(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pide;(1+5%)×5%

二、城市维护建设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同时缴纳。 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出租房屋应交增值税额×7%(或5%、1%)。

三、教育费附加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征费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费率一般为1%或2%。

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出租房屋应交增值税额×3%;

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出租房屋应交增值税额×1%(或2%)。

四、房产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4%。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七、个人所得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租房屋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按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二)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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