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9:58:01 浏览量:0

陕西会计人员信息集中采集阶段为2019年4月20日至6月30日,集中采集阶段结束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纳入日常会计管理工作。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应及时登录系统个人信息进行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应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个人信息。

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加强我省会计人员信息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和《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三)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也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但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

二、采集原则

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三、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为2019年4月20日至6月30日,集中采集阶段结束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纳入日常会计管理工作。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应及时登录系统个人信息进行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应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个人信息。

(注:2018年3月1日至 2019年4月20日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仍然有效,无需重新采集)。

四、采集方式

信息采集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五、采集流程

(一)注册登录。符合采集范围的人员(以下统称采集人员)应通过“陕西会计”网(http://kjw.shaanxi.gov.cn),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完成注册,并妥善保管密码。

注册密码将作为采集人员办理信息采集、变更、查询、调转、继续教育登记等业务,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成绩查询、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事项的登录密码。

(二)信息填报。采集人员凭身份证号和注册密码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或变更本人信息,并上传对应的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经远程审核通过后,如系统提示“采集完成”即完成信息采集。如系统提示需现场审核,应打印《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登记)表》,按表下方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地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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