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的纳税调整项目?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9:32:34 浏览量:0

汇算清缴的纳税调整项目?

1、三项经费的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费附加).

2、营业外支出(捐赠、罚金、罚息).

3、业外招待费、广告费.

4、税金(增值税不允许税前扣除,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

5、白条做帐部分,需要自行挑出来.

6、固定资产折旧(不符合税法部分,如加速折旧或者计提比例高出税法规定).

7、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

8、收到的补贴款,有的不需要纳税的,做调减,要的需要纳税的做调增.

按照会计法规计算确定的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收法规计算确定的应税利润对同一个企业的同一个会计时期来说,其计算的结果往往不一致,在计算口径和确认时间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即计税差异,我们一般将这个差异称为纳税调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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