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
四川攀枝花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集中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至6月25日。请四川攀枝花地区未完成信息采集的相关人员抓紧时间,以下为详情:
攀枝花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 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集对象
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具体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采集原则
信息采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一)在职会计人员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采集。行政区划内同时设有市级以及区级的,会计人员可根据个人自愿选择在市级或区级进行采集。建议同一单位的会计人员在统一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以便单位后续集中申办继续登记等业务。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
(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
三、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为2019年5月13日至6月25日。集中采集结束后,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应当及时登录系统对信息进行更新; 新增会计人员可继续采集填报个人信息。会计人员应在就职一个月内办理信息采集,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一个月内办理信息更新。
四、采集流程
信 息 采 集 由 会 计 人 员 登 录 “ 四 川 会 计 服 务 ” ( 网 址 :http://czt.sc.gov.cn/kj/),点击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上传资料,所属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会计人员无需到现场办理。其中:新登记会计人员,按提示要求逐步进行注册、密码设置、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确认提交等操作。持有四川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已进入原系统管理的会计人员,使用个人有效证件号及密码登录系统,然后按提示要求进行密码修改、个人信息更新完善、上传证明材料、确认提交等操作。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未完成信息更新完善的人员,将被视为非会计人员,系统中原有的信息将做删除处理。
五、资料准备
会计人员在采集个人信息前应当先准备好相关资料: 个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尺寸像素 114*156,大于 10KB,小于 20KB);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如:加盖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任职文件、 工作证明等) ; 在校学生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如:学生证等);其他附件扫描件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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