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9:24:54 浏览量:1
云南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始啦,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于次年第一季度前完成学分登记工作。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会计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折算为90学分。详细要求如下: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各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驻滇单位,省级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等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4年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滇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二、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按照《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继续教育科目指南》(以下简称《科目指南》)(详见附件)执行。(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1.参加全国会计相关考试,包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会计类考试。2.参加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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