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扣除10%账务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9:17:17 浏览量:0

增值税加计扣除10%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并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如果现行规定有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则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按规定不得加计的,已错误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的,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适用后,整年不会变动。单位确定适用加计抵减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2021年12月31日,加计抵减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由于单位个体原因,可以享受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的当期一并计提。实质上,从4月1日起开始的,可以享受加计抵减而没有享受的,可累计到享受当期一起计提加计扣除额。

Copyright © 噜噜熊财税网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