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托收承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9:16:50 浏览量:0


如何理解托收承付?

(一)托收承付亦称异地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l千元.这一规定对原托收承付的金额起点10万元作了改变.结算款项划回可用邮寄或电报两种方式.

(二)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为:

1、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的,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用制工业企业.

2、结算款项必须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和赊销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三)办理托收承付的前提条件

1、收付双方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2、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没有发运证件,可凭其他有关****.

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累计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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