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2020西安市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8:57:56 浏览量:0

西安市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的安排,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7号)的要求,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时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行为。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合格标准公布后一周内进行考后资格抽查,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注册报名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办理报考事项。

失信人员现场审核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

3、单位盖章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为减少应试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一)高级考试

批次考试时间科目
19月12日0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
29月12日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二)初中级考试

批次考试时间科目
111月21日 上午09:00—10:30《经济基础知识》
10:30—12:00《专业知识和实务》
211月21日 下午14:30—16:00《经济基础知识》
16:00—17:30《专业知识和实务》
311月22日 上午09:00—10:30《经济基础知识》
10:30—12:00《专业知识和实务》
411月22日 下午14:30—16:00《经济基础知识》
16:00—17:30《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三、报名条件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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