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摘要:2017年正高级会计师呈报材料时间12月15日-21日,评审时间2018年1月5日,2017年高级会计师呈报材料时间、评审时间待定。组建单位:省财政厅会计局,联系人:郑云凤,联系电话:0451-53672082。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7〕56号)要求,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改革进程,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12月初启动。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详见附件),其中管理权限已下放的系列高级职称、中级职称评审时间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时间由各地各部门和直接聘任单位自行安排,高级职称评审时间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时间需提前一周上报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二、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国家统一考试系列(专业)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可视情况予以调整。中、高级职称任职时间从2017年9月1日算起。
三、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中“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改革要求,全省事业单位应认真做好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向评聘衔接过渡的准备工作。今年各地各部门申报推荐工程、农业正高级职称数额,原则上按照2016年度核定的数量执行。实行直聘的单位要严格落实聘用政策,按岗位空额直接择优开展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待遇。
四、从今年开始,经济系列高级评委会组建部门由省发改委调整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全省经济、统计、工程、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会组建部门由省人社厅分别调整为目前省直经济、统计、工程、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组建部门,其中全省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统一由省直评委会评审。省残联(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组建盲人按摩专业中级评委会,负责全省盲人按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市地不再承担此项工作。
五、从今年开始,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除工程系列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职称经国家人社部批准实行自主评审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