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晋会协〔2021〕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相关规定,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决定开展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批准注册,注册会计师关系在省注协的注册会计师。
二、年检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31日;
三、年检内容
(一)是否在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专职执业;
(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是否存在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的情况;
(四)是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五)是否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年检流程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保障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注协本着简化、便捷的原则开展2021年年检工作,年检结果以省注协年检公告为准,不再加盖年检印章。具体流程如下:
(一)各事务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附件1)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将附件1和附件2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省注协。(电子邮箱:bobo78123@163.com)
如有撤销、注销及转非执业会员的注册会计师,填写《注册会计师撤销/注销注册申请表》(附件3)、《非执业会员登记表》(附表4),并将附件3和附件4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报送。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308号同昌创业园A座10层注册部,联系电话:0351-4061569。
(二)我会将根据年检资料审核情况,对部分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其中,对涉及投诉举报的注册会计师和年龄80岁(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