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发布关于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8:14:04 浏览量:0
江苏淮安市财政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为具体详情:

淮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淮财会〔2021〕4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8〕2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1.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须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详见淮安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huaian.gov.cn通知公告栏文件),否则无法学习本年度继续教育。

2.所有会计人员均可登录淮安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czj.huaian.gov.cn/),打开“网上办事”栏目下“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窗口,随时随地进入培训平台(平台咨询电话400-000-5300)。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完相关内容后方可参加网上考试;考试成绩统一导入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管理系统,学员无需办理其它手续;以前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必须通过“年度学习通道”进行补学补考。

培训流程:登录/注册(选择对应职称等级:无、初、中、高、正高)——选择培训年度——网上支付——开始学习——课时完成——考试合格——打印继续教育合格成绩单(自己留存备查)——培训记录查询。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学习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政策解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应用、***会计制度等相关内容,在平台推荐的课程目录中自行选择,学员需修满规定学时后方可申请考试,考试范围为所选课程内容。

四、学分管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指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课程、学时并考试合格即为完成90学分。

1.参加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

2.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3.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4.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5.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的,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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