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主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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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14 18: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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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主体工作的通知
京工商发[2017]3号 2017-2-6
各区工商分局、国家税务分局、地方税务局、各地方税务分局:
近期,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通过清理工作, 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同时加快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净化市场环境。 现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就今后开展清理工作的机制和具体流程通知如下:
一、清理的范围和方式
清理的范围共有两类:一是两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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