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山东省烟台市公布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继续教育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以下为该通知详情:
关于做好2020年度烟台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属企业: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0〕7号),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免费参加当年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之前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参加信息采集。(采集入口请登录烟台会计信息网(http://kj.jiaodong.net/)“山东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
二、继续教育学分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
三、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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