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可以加计扣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7:59:55 浏览量:0

生活服务业可以加计扣除吗?

在此前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的《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中,生活服务业明确列出了16个小项,其中包括第12小项不动产出租,大家纷纷来电询问,不动产出租是否可以依据该份申明,列作生活服务,纳入加计抵减15%的适用范围.

生活服务业

其中:1.文化艺术业

2.体育业

3.教育

4.卫生

5.旅游业

6.娱乐业

7.餐饮业

8.住宿业

9.居民服务业

10.社会工作

11.公共设施管理业

12.不动产出租

13.商务服务业

14.专业技术服务业

15.代理业

16.其他生活服务业

Copyright © 噜噜熊财税网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