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怎么填?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7:49:03 浏览量: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的项目不少,在明细表中,可以按列来逐条填写,本文教你怎么来逐条填写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当然期间少不了问题,后文有相关问答,希望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怎么填?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第1至5行依次从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年度。

2.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3.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08年以前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合计。

5.第9列“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6+7+8列合计。(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

6.第10列第1至5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4行金额,用于依次弥补前5年度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7.第6行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金额等于第1至5行第10列的合计数(6行10列的合计数≤6行4列的合计数)。

8.第11列第2至6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前5年度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年度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11列=4列的绝对值-9列-10列(第四列大于零的行次不填报)。

9.第7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填报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

二、表间关系

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相关问答

税法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如何界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因此,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即2003年发生的亏损只能用2004、2005、2006、2007、2008年的所得进行弥补,如果至08年止03年发生的亏损仍没有弥补完,则2003年的亏损不能再用2009年及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只能税后弥补……

会计利润亏损纳税调整后盈利捐赠如何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同时第二款强调: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当然,上述限额内扣除的公益性捐赠,不包括已经明确可以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比如《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04号)规定,自2008年5月12日起,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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