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浙江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0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 号)部署,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发通〔2019〕54 号)精神,现将 2020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方式及考点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称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 2 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 10 个专业类别,三个级别的考试均实行电子化考试(机考)方式,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一)高级经济考试
高级经济今年首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 1 个科目,对照《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 号),属于经济管理实务人员和经济咨询研究人员,均需取得有效《高级经济实务》考试合格成绩。考试定于 9 月 12 日进行,分上、下午 2 个批次在 1 天内实施(附件 1)。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二)初、中级经济考试
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考试定于 11 月 21 日、22 日进行,分 2 天上、下午 4 个批次实施(附件 1)。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
上一篇:赠送商品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下一篇: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