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审计目标和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7:31:07 浏览量:0

1审计目标

①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

②确定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

③确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余额是否正确;

④确定货币资金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计程序

①核对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现金,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

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

③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调节后的银行存款余额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作适当的调整;

④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进账情况,如有存在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前进账的应作相应调整;

⑤向所有的银行存款户(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函证年末余额;

⑥银行存款中,如有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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