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江苏省淮安市财政局发布关于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其中继续教育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网上缴费截止到11月10日,以下为该通知详情:
淮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淮财会〔2020〕7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8〕2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市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培训方式
所有会计人员均可登录淮安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czj.huaian.gov.cn/),打开“网上办事”栏目下“会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窗口,随时随地进入培训平台(平台咨询电话400-000-5300)。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完相关内容后方可参加网上考试;考试成绩统一导入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前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必须通过“年度学习通道”进行补学补考。
培训流程:登录/注册(首次注册需选择学员类别:持证人员,非持证人员)——选择培训年度——网上支付——开始学习——课时完成——考试合格——打印继续教育合格成绩单(自己留存备查)——培训记录查询。
三、培训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学习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政策解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应用、***会计制度等相关内容,在平台推荐的课程目录中自行选择,学员需修满规定学时后方可申请考试,考试范围为所选课程内容。
四、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一)凡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的,可本人在系统中提出申请或由持本人身份证、成绩证明、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地财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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