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用内蒙古自治区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的说明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7:22:53 浏览量:0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第16号)明确,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再进行退(免)税预申报,据此停用“内蒙古自治区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相关功能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中“内蒙古自治区国地税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国税出口退(免)税网上申报”实现,望广大纳税人周知。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

本站提示——被遮挡的内容为“综合利”

附件2:

Copyright © 噜噜熊财税网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