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间汇总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7:05:25 浏览量:0

2019年全国多个省份已经明确下发通知:会计人员需进行信息采集。如果未进行信息采集,或将不可参加继续教育、不可办理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请各位会计同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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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信息采集时间详情
青海4月15日-6月15日查看详情
云南5月8日-6月20日查看详情
上海4月开始查看详情
海南4月30日截止查看详情
宁夏3月11日-4月30日查看详情
江西4月30日截止查看详情
陕西4月20日-6月30日查看详情
吉林延期查看详情
天津3月15日截止查看详情
重庆2月20日-4月20日查看详情
湖南3月6日-4月30日查看详情
广东2月1日起查看详情
山东4月20日-6月30日查看详情
黑龙江无截止时间查看详情
安徽4月10日起查看详情
福建4月30日前后仍均可进行采集。查看详情
内蒙古延期至6月30日查看详情
江苏4月30日开始查看详情
**2020年12月31日前查看详情
河北4月15日-6月15日查看详情
辽宁4月15日-6月15日查看详情
新疆延期至5月15日查看详情
四川集中采集阶段为5月13日-6月25日查看详情
山西延期至6月30日查看详情
甘肃4月15日-9月30日查看详情
北京采集中查看详情
浙江采集中查看详情
深圳4月24日开始查看详情

会计信息采集范围:

具有本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本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信息采集流程:

(一)个人申请

(二)财政部门审核

信息采集准备材料(供参考):

1. 个人证件照、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像素、规格、大小等按要求上传)。

2. 全日制(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 专业技术(最高)资格证书。

4. 从事会计工作在职单位证明(单位需盖章)。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

6. 当地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具体请关注各地财政局官网或者中华会计网校高级会计职称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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