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7:03:47 浏览量:0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为促进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推动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我市每年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2022年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会计专业课程培训时间为2022年3月1日--12月31日。在2022年报名参加网上培训没有按期完成的,允许在2023年6月底前继续培训,逾期需要重新报名缴费;参加面授培训的,必须在当年度内完成。

二、培训途径

(一)会计专业课程培训

1.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一般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登录宁波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ningbo.gov.cn),进入“宁波会计之窗”专栏,点击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流程图操作即可。先选择培训方式,再选择培训机构。网络培训机构目前有四家,分别为:东北财经大学、高顿教育、中华会计网校和东奥会计在线;面授培训机构由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分别确认(见附件1)。

2.高级会计师(含正高级会计师)专业课程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面授培训方式。可以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面授培训班次、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各类专业课程面授培训或市财政局认定的其他形式。其中参加宁波市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班的,通过“宁波会计之窗”专栏中的“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会计人员可以参加经属地财政局备案确认的本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自行组织的培训,非本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内的会计人员参加该部门(单位)和企业集团组织的培训,其继续教育学分不予确认。会计人员参加未经属地财政局备案确认的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其继续教育学时不予确认。

(二)一般公需课程培训

一般公需课程培训通过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网址为:http://nbzj.chinahrt.com,在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中有相关链接。

除《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535号)中一次性取得90学分的继续教育形式和情形外,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都需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一般公需课程网络培训,且不少于18学时。

完成一般公需课程培训的人员,登录“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xsgl.rcpx.net/)进行查询。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2022年起,对于面授培训(含参加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将逐步推行现场实名认证签到制度(每半天至少签到1次),并按照实际签到次数确认学分。

(二)按照《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甬财政发〔2019〕529号)和《关于开展宁波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545号)规定,在宁波市从事会计工作或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要自2019年7月15日起重新办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并按要求参加相应形式的继续教育。

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的,在此之前参加的培训不予确认继续教育学分。按规定需要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而未参加或未达到规定培训学分的,自2020年起将扣减相应分值的会计人员信用分。

(三)继续教育相关具体问题详见《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附件2)。

附件:

1.各区县(市)继续教育面授机构名单

2.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宁波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7日

附件1

各区县(市)继续教育面授机构名单

区、县(市)

面授机构名称

海曙区

宁波市海曙区会计珠算学会

宁波天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宁波中瑞税务师事务所

宁波工程学院经管学院培训中心(宁波市会计人员服务基地)

宁波甬江财经学校

宁波市正源职业培训学校

宁波高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江北区

宁波市江北区会计珠算学会

宁波甬江财经学校

宁波工程学院经管学院培训中心(宁波市会计人员服务基地)

宁波江北文墨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镇海区

宁波甬江财经学校

北仑区

宁波市北仑区东方培训学校

宁波北仑联合以心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宁波甬江财经学校

鄞州区

宁波市鄞州区会计学会

宁波市正源职业培训学校

宁波市鄞州区正平财经教育培训学校

宁波市鄞州区海跃财务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宁波市华裕培训学校

宁波甬江财经学校

宁波工程学院经管学院培训中心(宁波市会计人员服务基地)

奉化区

宁波市奉化区城市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慈溪市

慈溪市会计学会

慈溪市永敬会计进修学校

余姚市

余姚市会计珠算学会

宁海县

宁海县会计学会

保税区

宁波甬江财经学校

大榭开发区

宁波中瑞税务师事务所大榭分公司

宁波甬江财经学校

宁波市北仑区东海培训学校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宁波市鄞州区正源财经培训学校

宁波市鄞州海悦财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正平财经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国家高新区

宁波市正源职业培训学校

宁波甬江财经学校

杭州湾新区

慈溪市永敬会计进修学校

答: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全市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已从事会计工作尚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不从事会计工作(以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为准)且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继续教育不作强制要求,可自愿参加。

2.如果未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有什么影响?

答:按照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会计人员信用计分的依据之一。自2020年起,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每年将扣计2个信用分,参加培训但学分未达到72学分的扣计1个信用分;累计不完成的将加倍扣分。

3.宁波市会计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完成多少学分?

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学分结算,其中会计专业课程要求6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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