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业务招待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6:56:34 浏览量:0

计提业务招待费用的会计分录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不是计提,直接入账,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现金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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