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摊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6:48:51 浏览量:0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①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②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而无形资产摊销意思就是对无形资产原价在其有效期限内摊销的方法。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对于不同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做出了不同的规定:

第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第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本准则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摊销一般采用的方法是“直线法”,在摊销的时候,应当通过“累计摊销”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情形一:企业摊销自用的无形资产时:

借:管理费用等——无形资产摊销(根据无形资产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累计摊销

情形二:企业摊销出租的无形资产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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