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费如何做分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6:41:53 浏览量: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费如何做分录?

答:小编首先需要说:如果个人在****时,税务机关已经全额征收了个税,那么企业一定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如果个人在****时,税务机关未征收个税,那么企业不仅需要取得*****还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对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费,其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1、工资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贷:库存现金

3、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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