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加工费的会计分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6:36:11 浏览量:0

加工费会计分录

1、如果属于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费应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属于受托加工,收取的加工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结算收取加工费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加工费亦称“工缴费”。是指委托加工单位按合同规定,付给受托单位的劳动报酬以及补偿受托单位耗用主要原材料以外的零星物料消耗,提料和送交成品的运杂费等。

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2)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4)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5)收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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