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计税依据是应纳税额还是应补退税额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6: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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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计税依据是应纳税额。
一般是先把增值税给申报完后,再去申报附加税,系统会自动把本期你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数据带入附加税报表,你核对下数据,数据无误就可以进行申报。
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
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2、教育费附加: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该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及营业税的税额之和为计费依据。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3%
3、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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