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6: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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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般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定权限和程序,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送达税务文书时制作和使用,客观记载相关税务文书具体送达过程的外部执法类文书。
填写方法:
受送达人: 填写你公司名称。
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收件人签上名字,加盖公章。
代收人记明代收理由并签名或盖章:上面的填好了本栏就不要填了。
受送达人拒收理由和日期:你公司如果拒收就由税务机关填写本栏(签收了就不涉及本栏)。
见证人签名和盖章:你公司如果拒收就由税务机关填写本栏现场见证人(签收了就不涉及本栏)。
送达人签名或盖章:本栏属于税务机关填写与纳税人无关。
文书适用范围:
税务文书的法定送达方式目前主要有五种,依次分别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其中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无须使用该文书。
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了解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是什么意思了吧,更多财税实操干货知识,请关注考呀呀会计实操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