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的增值税也计入进项税额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6:20:08 浏览量:0
代扣的增值税计入进项税额。
代扣代缴增值税,属于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从境内取得应税销售额而进行的代扣代缴增值税,其原理是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购买劳务、服务。
应税服务的接受方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取得税收缴款凭证的原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其现行增值税规定抵扣税款。
财税「2016」36号: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农产品销售*****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代扣代缴增值税账务处理:
1、支付费用时:
借:成本或者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2、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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