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怎么理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是指在收回资产或未来清偿负债期间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其计税依据,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依据,就会发生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产生应纳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依据,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依据,就会发生应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之间的差异。账面价值,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有关资产和负债的金额。计税基础是指按照税法计算税收时应归属于资产和负债的金额,即资产和负债的实际价值。
对于资产,计税基数是指将来处置资产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即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应纳税费用的金额。例如,企业捐赠的货币资本为1000万元,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捐赠的货币资产必须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未来可税前支出金额的税基为0,导致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为0万元,此时应称为应税暂时性差异1000万元。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从未来的支付中扣除时税前可扣除的金额,即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应纳税费用的金额。例如,2006年12月,某企业因违反政策被罚款10万元,至今未支付,会计确认为负债,帐面价值为1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该罚款不能税前扣除。计税基础=帐面价值10万元-未来应纳税前线支出金额10万元= 10万元,故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为帐面价值10万元-计税基础10万元= 0元。
此外,对于一些未确认为资产和负债的特殊桉树,如果可以按照税法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也属于可抵扣的临时差异。例如,企业发生的准备费800000元在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之前,已计入当期损益时发生,而不是作为一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也就是说,如果它被认为是一种资产,账面价值= 0。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在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后的5年内分期扣除。以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一年为例:本年度可税前扣除16万元,以后可税前扣除64万元,计税依据为64万元,可抵扣的临时差额为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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