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法定公积金会计分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6:16:26 浏览量:0

法定盈余公积计提分录怎么做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为:

1、计提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举例:A企业只有某项长期股权投资,原产生于统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余额为800万,假定企业按10%记提法定盈余公积,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首次应如何做调整分录。

会计分录为: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3、提取公益金 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公益金

贷:盈余公积——公益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的计提依据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

《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这里没有考虑公司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若公司持续盈利无亏损,法定盈余公积金可按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若公司当年出现亏损,下年度盈利,按《税法》以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盈利应首先用于弥补亏损,补亏后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按税后剩余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只能持续五年,五年后须用所得税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Copyright © 噜噜熊财税网 版权所有 |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