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6:16:17 浏览量: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一、工资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发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二、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此时职工到手的就是已经扣除个税的工资了)

三、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个人所得税扩展资料: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企业为员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进行个税核算。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

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和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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