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税收政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5:58:48 浏览量:0

202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税收政策如下:

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需分别进行“费用化”或“资本化”处理,“资本化”的部分将来会形成无形资产,将通过摊销方式计入会计利润,“费用化”部分直接计入当期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也就是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这对于制造业来说是一项重大减税利好。相当于制造业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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