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总额确认四个要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4-14 15:51:49 浏览量:1

1、一般收入确认:9项收入的实现时间是重点;

9项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2、特殊收入确认:分期收款和视同销售是重点;

3、处置财产收入确认:内部处置和外部处置的划分是重点;

4、相关收入实现确认:售后回购、以旧换新、折扣、买一赠一(还要注意增值税的对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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